中国殷商文化学会章程

中国殷商文化学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中国殷商文化学会,英译名为 China Society of Yin-Shang Civilization,英文缩写CSYSC.。

第二条 本会为全国性的社会学术团体,由历史学界、考古学界、古文字学界、文博单位、教学界及其他文化事业单位的具有讲师或助研以上职称的甲骨文与中国上古史科研教学专业人员自愿结成。本会属于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

第三条 本会宗旨:自1899每甲骨文发现以来,中国殷商文化的研究,经过近一个世纪百年来的全面展开,已形成为一门国际性显学。随着殷墟发掘的持续进行,以及河 南偃师二里头、偃师商城、郑州商城、湖北黄陂盘龙城、四川广汉三星堆、陕西周原、沣镐、北京琉璃河等全国一系列重要夏商周遗址的相继发现与发掘,殷商文化 研究大大拓展了空间,不断增添了新的内容,甲骨文与夏商周三代历史文化研究因之成为该学术研究领域的主体,成果令人瞩目,对世界文明发展史的研究具有很典 型的意义和不可忽视的重要影响。全国性社会学术团体”中国殷商文化学会”的成立宗旨,即是为了进一步组织研究力量,协调研究计划,推动学术交流,提高研究 水平,弘扬祖国优秀文化遗产,以适应这一学术研究领域的深化态势和构建本学科未来发展的新基点与新方阵;同时也旨在促进与港澳及台湾同行的合作与联系,以 及开展与海外学者的国际学术交流,增进了解与友谊,共同为弘扬中国古代文明作出贡献。

本会遵守国家的宪法和法律法规,在四项基本原则指导下,贯彻”双百”方针,团结全体会员开展甲骨文与夏商周三代历史文化研究,鼓励有创造性的见解和新发现,努力开创研究新局面,为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而努力。

第四条 本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本会业务主管单位为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社团登记管理机关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第五条 本会办公地点在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先秦史研究室,通讯地址为:北京建国门内大街五号· 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邮编:100732;Tel.:8610-65135827;Fax.:8610-65276130。

推荐阅读

0 0 投票数
文章评分
订阅评论
提醒

1 评论
最旧
最新 最多投票
内联反馈
查看所有评论
詹梦卿
7 年 前

请问:我想申请加入中国殷商文化学会,不知是否可以?请告知。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