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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会议论文]读一版济南市大辛庄遗址出土商代甲骨的词汇
  朱歧祥 
 台湾静宜大学
2005-06-09 14:46:10 阅读

2003年3月山东济南市大辛庄遗址出土14片商代卜甲,是继中土河南殷墟、西面陜西周原以外的又一批属于东土的卜辞,意义非比寻常。目前正式发表与大辛庄遗址相关的文章和报导只有三份:(1)方辉先生《济南大辛庄遗址出土商代甲骨文》,《中国历史文物》2003年3月。(2)《济南日报》2003年4月12日(周六)文化周刊《专家评说大辛庄商代遗址及甲骨卜辞》,报导李学勤、朱凤瀚、王恩田、方辉、徐鸿修、徐基、蓝野诸先生的意见。(3)山东大学东方考古研究中心、山东省文物考古所、济南市考古所共同发表的《济南市大辛庄遗址出土商代甲骨文》,《考古》2003年第6期。该文是由方辉联同党浩、房道国三位先生执笔,文末附记卜辞的释读是参考李学勤、林澐、朱凤瀚等先生的意见。

大辛庄甲骨迄今只发表了一版较完整的龟腹甲图片,编号是T2302nB:1,见于上述的第三篇文章中。该文判断大辛庄的甲骨〝不论是甲骨修整、钻凿形态,还是字形、文法,都应与安阳殷墟卜辞属于同一系统〞。文中并附有该片甲骨释文34字如下:

前左甲:不徙?允徙?□酉,(温)。

前右甲:不〔徙〕?允〔徙〕?弜(温)。

后左甲:〔不徙〕?允〔徙〕?四。御母彘豖豕豕。母一。

后右甲:不徙?允徙?弗御。御。

以上四条释文基本上与方辉先生在《中国历史文物》发表的释文是相同的。只是后右甲的〝弗御〞应作〝弜御〞,这恐怕只是排印的错误。文中卜甲的照相图片并不算清晰,个别文字仍是没法看清楚。目前只好根据上文的释文来考虑。可是,上文释文的通读和字的理解还有值得讨论的空间。以下我提出一些不成熟的看法,仅供参考。

1、不徙

前左甲清楚的看到〝不徙〞〝允徙〞二词。按卜辞的常态句式理解,允字前为命辞,属于贞问的内容,应标示问号;允字后则为验辞,乃记录占问事情的结果,得以句号作结。因此,本辞的标点应该是〝不徙?允徙。〞

徙字作□,此形在过去出土的殷卜辞中罕见。姚孝遂、肖丁先生编的《殷墟甲骨刻辞类纂》860页收有徙字条,仅三例,但均属残辞,无法确认其用例。卜辞复有字,固定用为第一期殷人敦伐的外族名,与大辛庄此字的用法明显不同。目前看,此徙字应该是殷卜辞习见的字繁体。隶作、作延,一般有出往意。殷卜辞有〝至〞连用例,如:

叀丧田省,至于之,亡灾?大吉。兹用。

      *至□擒鹿?(《合集》28330)

贞:王曰于夫,至盂□来亡灾?在七月。(《合集》36557)

卜辞又多言〝雨〞〝风〞〝启〞,引申有持续意,指延绵地降雨、刮风和放晴的意思。

字另有用作祭祀类动词,后接先公先妣名。如:

□鬯,其小乙?(《合集》2171)

丁卯卜,□其毓祖乙□十一月。(《合集》23162)

贞:其于大戊,飨?(《合集》27174)

羌甲,王受佑?(《合集》27262)

在祭祀卜辞中,字常接岁、、ㄔ、ㄓ、御、燎、、示等不同的祭仪和伐、俎等用牲方法见于同辞。字由延续而强调转出下一个动作的意思。此即言紧接着的是要进行某种祭仪或用牲方式[1]。例:

癸巳卜□贞:父丁岁其?(《合集》23231)

己亥卜,其?(《合集》27613)

贞:翌丁酉ㄓ(侑)于大丁?(《合集》672)

贞:翌癸未卅牛?八月。(《合集》15514)

贞:其御于又河,飨?(《合集》27174)

甲寅卜,燎祖乙□卯三牛□?(《合集》27187)

戊戌卜,其示于妣己?(《合集》27518)

贞:□俎□?(《屯南》2799)

己酉卜,旅贞:伐其,伐于兄己?六月。(《合集》22609)

一般有把读为诞,理解为无实意的虚字,恐有可商。特别是下引的〝岁〞例,更明确点出字强调二祭仪过程的关系,是先进行用戉砍杀祭牲的岁祭,再延续进行用酒的祭。如:

辛丑卜,大贞:中子岁,其?(《合集》23545)

,叀牛,王受佑?(《合集》30727)

反观大辛庄卜甲的徙字,方辉先生却直接就隶定字的习见用法以为有迁徙的意思,谓:〝见于殷墟卜辞,意为迁徙、移动,但也有作祭名的。大辛庄卜辞中的徙,用法应与前者相关〞[2]。然而,大辛庄甲骨中的徙字与御字见于同版同辞,下复接豕类祭牲,用例明显与迁移无涉,反而与上举诸字句祭祀卜辞相同。因此,大辛庄此版卜甲属祭祀卜辞,其中的徙字应理解为字繁体,用为祭祀类动词。

2、四母

大辛庄卜甲后左甲部份,方辉先生的释文在〝不?允。〞后将〝四〞和〝母〞二字分开理解,恐怕是有问题的。有关〝四母〞成词的句型,我们可以在殷墟卜辞中寻觅到相关的辞例作印证。殷卜辞字句有强调连接的祭祀二先祖妣例。如:

于二祖岁?(《合集》22087)

戊辰卜,其兄己、兄庚岁?(《合集》27617)

□亥贞:于大丁、大甲?兹用。丁丑□。(《合集》32468)

癸未卜,酉父甲至父乙,一牛?(《合集》20530)

特别是由(《合集》20530)的〝某至某〞的句式,更可证字有延续的用法。因此,大辛庄甲骨后左甲在〝允〞后,应读作〝御四母彘豖豕豕〞,理解为连续的用祭牲祭祀四母。

关于御字句的用法,殷卜辞在御祭后亦普遍见承接众先王妣例,如:〝四兄〞〝三父〞〝多母〞〝多兄〞等:

□午卜□贞:御于四兄□?(《合集》2526)

乙未卜,□贞:其御于多兄?(《合集》2527)

辛丑卜,其御母甲、母己?(《合集》21805)

乙未卜,御于妣辛、妣癸?(《合集》22074)

于多母御?(《合集》27559)

贞:御于三父:三伐?(《合集》930)

卜辞复见侑祭〝三母〞〝六妣〞例,与大辛庄的〝四母〞例完全相同。如:

□侑六妣豭不?(《合集》19906)

□子贞:其侑三匚母:豕?(《合集》32393)

因此,相对的大辛庄卜甲理解为御祭〝四母〞的用法,显然并不是特例。大辛庄甲骨〝四母〞垂直成词,是此次祭祀的对象,蓝野先生释母为女,谓〝女乃祭祀所用之女牲〞、方辉先生谓〝母,也可能是牺牲〞,恐怕并不是事实。方辉先生对〝四〞与〝母〞二字的关系显得犹疑不定,他说:〝四,可能是兆序,也不排除与母连读〞。目前看〝四母〞是一词应该是没有问题。大辛庄卜甲的后左甲一辞释文,应该是:

御四母:彘豖豕豕。

3、彘豖豕豕

方辉先生在《考古》2003年6期的考释稍觉摇摆,谓:〝母后四字或为人名,也可能是御祭所用牺牲,分别是猎获的野猪、阉猪和家猪〞。目前看恐以属祭牲为宜。

殷卜辞有专用豕祭祀母妣例。如:

彘小母?用。(《合集》22241)

□其御用小母彘?(《合集》22242)

中母:彘?(《合集》22284)

贞:御于母丙:豕?(《合集》2527)

癸巳卜:御妣辛:豕五?(《合集》22074)

因此,大辛庄卜甲中豕的词位与上引诸例相当,应可理解为献祭四母的祭牲。殷人祭祀,有连续用豕作祭牲例。如:

 己亥卜,田率,燎土:豕,兕:豕,河:豕,岳:豕?(《合集》34185)

 御臣父乙:豚,子:豚,母壬:豚?(《屯南》附1)

 乍父乙:,妣壬:豚,兄乙:豚,□兄甲:豚,父庚:犬?(《屯南》附3)

豕有细分作公猪的豭、去势的豖和捕获的彘,与大类的豕见于同辞。

 丙辰子卜贞:豕□:(豭)?(《合集》21639)

 辛□其至三□豕,父甲:(豭)□?(《合集》21243)

 癸丑卜,:王燎于□羊、豕、(豖)?三月。(《合集》21202)

 叀(彘)、羊、豕?(《合集》20679)

豕又有强调雄性性别,分别作,然二公猪字却又见于同辞,二者间的细部区别仍待考。例:

甲子卜,于入乙?

甲子卜,亡?(《合集》22276)

豕与示公猪的亦见于同辞。例:

 □燎于东母□三豕三?(《合集》14341)

示捕获的(彘)与去势的(豖)又见于同辞。例:

癸卯卜贞:又子自上甲廿示:一牛,二示:羊,土燎四弋彘牢四弋豖?(《合集》34120)

豕又与具鬃毛示野猪的、表小猪的(豚)同辞。例:

御吴日丙:豕,侑豉丁妣:,侑妣戊:,侑父乙:?(《屯南》附2)

豕复有与同辞,且字重复出现,作为二豕的用法。如:

御祖癸:,祖乙:,祖戊:

 御牧于妣乙:卢,妣癸:,妣丁:,妣乙:?(《合集》31993)

综合以上辞例,殷人用牲祭祀有以豕为主线,且可以系联、彘、豭、、豚等豕的分类,重迭的或交错的用为祭牲。特别是《合集》31993〝御某妣某牲〞的句式和连用二豕的组合,与大辛庄卜甲是全同的。因此,大辛庄卜甲后左甲的〝彘、豖、豕、豕〞,并列作为祭牲以祭祀四母的理解应该是没有问题的。



[1]田猎卜辞中亦见字穿插于二田狩动词间,有强调一动作之后紧接着要出现另一动作的意思。如:《屯南》1098:“王其田瀼,射大麓兕,亡?”

[2] 见《考古》2003年第6期。

录入、编辑:刘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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