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骨綴合第十二則(附校重二則)

王紅 (首都師範大學甲骨文研究中心)

一、 綴合號碼

A:合補7242甲(合集23948、真8.67、歷拓11978、錄243)

B:合補7242乙[①](合集24261、真8.81、錄225)

C:合補8366(歷拓1474)

二、 綴合圖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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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綴合說明

A、B兩版均為骨條,字體均為出組二類。綴合後 “卯”字殘筆可以補足,辭例暢通,並且斷邊密合,故應為一版之折。釋文如下:

1.辛卯卜,王。在clip_image004 clip_image006卜。

2.辛卯卜,王。

3.[辛卯]卜,[王]。七

4. 辛卯卜,王。八

5. 辛卯卜,王。

6. 辛卯卜,王。

附校重二則

第一則:合補8441(歷藏18884)=續存上1630

第二則:合補8352(歷藏18768)=續存上1628

(綴合得到黃天樹師的悉心指導,在此謹致謝忱!)


[①] 合補7242來源於白錄二.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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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紅20120626《甲骨綴合第十二則(附校重二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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