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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商城邑的建制要素
  宋镇豪 
 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
2005-02-01 15:29:28 阅读

 

夏商王朝度地立邑以治其民。《尚书》有《明居》一篇,已佚,传为汤时司空咎单制定,在于“执度度地,居民山川沮泽”,“明居民之法 ”,[1]是讲按地域立邑治理国民,邑的规度构成中国上古国家统治具体实施的基本载体。

夏商邑作为居民聚居体,脱胎于原始社会氏族共同体聚落或野蛮社会高级阶段城堡,但本质不能等同。从形式上看,人类社会生活基本表现 为集群聚居,《吕氏春秋·恃君》云:“群之可聚也,相与之利也,利之出于君也,君道立也”。恐怕“立君利群”的政治内容,是邑与原始 聚落的主要区别所在。《礼记·王制》云:“凡居民,量地以制邑,度地以居民,地邑民居,必参相得也,无旷土,无游民,食节事时,民咸 安其居。”《尉缭子·兵谈》云:“量土地肥磽而立邑,建城称地,以城称人。”可见邑非自然形成,总经人为有意识规度。

夏商存在着王邑、方国邑、诸侯臣属邑,以及各自领属的小族邑等四类不同性质的邑,诸邑人口规模不一,性质类别不同,筑邑形制有差异 ,特别是前三类邑,除了生态环境的选择,土质地力、地势地貌、气候水文、矿产物产资源等多重经济因素的利用,及交通与安全防范的考虑 外,其规划建制方面,往往有一些共同性要素。

  组合有序的宫室建筑和宅落群

夏商邑的规划建置,作为上层统治集团日常生活和发号施令之所的宫室,多以主次相间、大小有序的建筑群体的有机组合,占据邑中显要位 置。

据《世本·作篇》有云:“禹作宫室”。《论语·泰伯》云:“(禹)卑宫室而尽力乎沟洫”。《越绝书》云:“禹穴之时,……治为宫室 ”。如《穆天子传》云:“以观夏后启之所居,乃□于启室”。《史记·龟策列传》云:“桀为瓦室”。《晏子春秋·谏下》第十八篇云:“ 夏之衰也,其王桀背弃德行,为琼室玉门”。《竹书纪年》云:“夏桀作倾宫瑶台”。均用“宫室”命名夏代贵族统治阶级日常生活或治事朝 堂。商代也是如此。《六韬》云:“殷君善宫室”。《庄子·知北游》云:“汤武之室”。《史记·殷本纪》说殷纣王“益收狗马奇物,充仞 宫室”。《竹书纪年》云:“纣作琼室,立玉门”。《文选·东京赋》云:“殷辛之琼室”。《晏子春秋·谏下》云:“殷之衰也,其王纣作 为顷宫灵台”。宫室或又称大室、世室。《考工记·匠人》有云:“夏后氏世室”,郑氏注:“世室者,宗庙也”。《竹书纪年》云:“夏后 有事于太室”。《谷梁传》文公十三年云:“大室犹世室也。”《尙书·洛诰》云:“王入大室祼”,王肃注:“大室,淸廟中央之室”。宫 室、大室、世室或也称明堂。据戴震《明堂考》云:“王者而后有明堂,其制盖起于古远,夏曰世室”。《礼记·月令》云:“天子居明堂” 。《明堂位》云:“朝诸侯于明堂”。蔡邕《明堂月令章句》以为,“明堂者,天子大庙,所以祭祀、飨功、养老、教学、选士,皆在其中” 。阮元《揅经室集》有《明堂说》,认为:“有古之明堂,……古者政教朴略,宫室未兴,一切典礼,皆行於天子之居”。“宫室”、“世室 ”、“太(大)室”、“瓦室”、“琼室玉门”、“明堂”之类夏商贵族统治阶级日常生活、治事或举行祀典的朝堂,揭示了有关建筑群的形 体组合、规模性质、建材档次。

山西襄汾陶寺龙山中晚期城址,北垣三道,南垣二道,东垣长约1660、南垣长约1550米,面积约200多万平方米,[2] 先建小城,面积近20万平方米,周围后又扩为大城,小城中钻探得知有12座夯土建筑基址群,有的平面呈凹形,面积最大者为500平方 米。[3] 这组建筑群当为上层贵族集团日常生活和发号施令之所。

偃师二里头夏代王邑遗址,前期面积约146万平方米,后期扩大到400万平方米,相对年代为公元前1900~前1500年。[4]遗址中部是宫室区,附近有一纵二横主干大道3条,其中南北向的纵道宽达20米,残长700米,东西向的南 道与北道残长200米左右,道路之间即宫室区所在,[5]占地近12万平方米,分别为前后期总面积的8.22-3%。周围是一般居住区、作坊、土田和 墓地。宫室区有30余块大小不同的夯土建筑基址,形制分方形和长方形两种,大的长度约有360余米,小的长、宽约20至50米不等。[6]其中一号宫室基址是一座大型夯上台基,整体略呈方形,仅东北部凹进一块,东西长约108、南北 宽约100米,面积约1万平方米,[7]由正殿、中庭、门道、塾、廊庑组成一个完整宫室单位 。正殿座北朝南,与南部大门和东、西两塾遥相对应,中部是一块约5000平方米的庭院,四周环以封闭式的廊庑建筑。正殿建在一座东西长36 、南北宽25、高3米的长方高台上,面阔八间,进深三间,双数开间形式,可能已采用大叉手(人字木)支承檩、椽的建筑法,屋顶似为四坡重 檐式。[8]这里属于夏代最高统治者生活的禁内和行政的中心,类似上举文献说的“夏后氏 世室”,以空间实体论,可称大室;以南面而尊论,或可称明堂。一号宫室座北朝南,南面为尊,正殿前大面积庭院,可聚集万人以上,适合 颁政布令。正殿宜于王者居住、治事、宴飨或举行祀典。南大门之东、西两塾,可供武装卫士守卫之用,起有门卫房作用。这类布局严谨、主 次分明、工程浩大而规模壮观的宫室建筑群体,无疑是为最上层贵族统治集团日常生活和施政所在。

商代前期王邑的偃师商城遗址,分内城外郭及“宫城”三重,“宫城”置于内城中部,平面呈不规整纵长方形,南北长1710、东西宽1240、 周长约5330米,面积约190万平方米,城墙基槽宽16~25米。[9]已发现至少有5座城门可供 居民出入,北垣1座,东、西垣各2座,南垣不详,城门之间均有大道相通,纵横交错,形成棋盘式城区交通网络。内城先建,位于大城南半部 ,平面呈长方形,南北长约1100米,东西宽约740米,城墙墙体宽约6~7米,经一段时间使用后,又进一步扩建,形成外郭城,内城的南墙、西 墙与外郭城的南、西墙重合,东墙南段亦与外郭城的东墙南段重合,内外两侧的墙体均进行了加宽,又向北修长西墙和东墙北段,再增修北城 墙,郭城外挖有城壕。[10]正方形的宫城居于内城偏中,占地约4.5万平方米,“宫城” 与左右两座“府库”性质的小城以及一些附属建筑设施,约占去整个城区总面积的2.37%。“宫城”是统治集团王族居住地,由南而北依次为 宫室区、祭祀区和王家池苑区。宫室区经过多次扩建,众多大型夯土基址群,坐北朝南,呈东西两系布局,分置在“宫城”中轴线左右两侧, 皆以正殿、中庭、庑室、门塾、门道等构成每座宫室建筑的基本格局特色,并已开后世宫、庙分立及前朝后寝制度的滥觞。。越过宫室区北部 祭祀区,再北就是当时人工挖掘的王家池苑,水面达2000多平方米,呈长方形,东西长约130米,南北宽约20米,深约1.5米,周围用大小不等 的自然石块砌成缓坡状,池中还发现当时王室成员游戏渔乐而遗落的汉白玉网坠捕鱼具。池苑西端有石筑引水渠,东端有石筑排水渠蜿蜒穿城 而出,与城外护城河、自然湖河等相通,形成一颇具特色的城区循环水系。[11]

郑州商城是商代前期另一座王邑,始建于二里岗下层一期晚段,繁荣于二里岗上层一期,至二里岗上层二期仍继续延用。平面形制也是内城 外郭及“宫城”三重,郭城由南垣、西垣、城河及东部大湖包围内城一周,内城与外郭间距600~1000米,[12]内城平面呈长方形,北垣长1690米,西垣1870米,东、南垣均为1700米,周长近7公里,面积约317万平 方米,为偃师商城的1.67倍。宫室区座落在内城北部中央迤至东北部一带,有夯土宫墙与内城区隔开,范围约50余万平方米,占内城总面积的 约15.78%,由20多座夯土基址建筑组成,土台一般高1~2米,面积小者百余平方米,大者达2000多平方米。夯土基址都以成组分布,已知至少 有四组:

1、东里路东段南侧一组约有10座基址组成,是郑州商城宫室区建筑最集中的地点。[13]

2、东里路东段北侧一组约有7座基址,其中一座(C8G10)南北长约34米,东西宽约10余米,以35×37厘米的方形石头为柱础,地坪采用料 礓石粉铺垫,质地坚硬,还出土了铜簪、玉簪等贵族头饰品。

3、东里路西段南侧一组至少有3座基址群,最大的一座(C8G15)东西长65米以上,南北宽13.6米,面积884平方米,可能为一座面阔九间的 重檐带回廊式宫室,采用大叉手(人字木)支承檩、椽的建筑法,屋顶似属四坡重檐式。房基面上尚存在两排柱础槽。北面一排有27个柱础槽 ,皆为长方形,一般南北长1.50米,东西宽0.80米,现存深度约0.40~0.70米;南面一排的东段柱础槽(中段和西段被现代建筑所压)也为长 方形,一般南北长1.20米,东西宽0.85米;槽内有深灰色的圆形木柱痕迹,柱径约为0.30~0.40米。木柱下面有石柱础,有的是红色砂岩,有 的是青灰色河卵石,平面向上,但形状不甚规整,长、宽约0.30~0.50米、厚0.24米。柱与柱之间相距约2.10米,两排柱子之间相距9米。值得 注意的是,在北面一排柱础槽的外侧,还发现4个排列有序的较细的木柱痕迹,直径约0.15~0.20米,其下没有石柱础,应是擎檐柱的遗存。这 座大型宫室修建的大致程序:先挖一个东西横长的大型房基槽,在房基槽内填土分层夯实,筑成一座夯土台基,然后在其上挖两排柱础槽,槽 内放进柱础石,然后立木柱,把柱础槽填土夯实,使木柱固定。这两排木柱是起檐柱的作用。接着在两排檐柱的内侧修筑房子的木骨泥墙或夯 土墙,最后再上梁架,修茅草屋顶,即文献所谓的“茅茨土阶”。根据C8G15号房基南北两排柱础槽外侧留有较宽的夯土台面以及北面一排柱础 槽外侧尚有四个擎格遗存来看,可复原成“四阿重屋”式的建筑。这座宫殿可能与《考工记》中描写的“内有九室,九嫔居之,外有九室,九 卿朝焉”的建筑形式相似,或许就是一座九屋重檐顶并带有回廊的大型寝殿。

4、城北路中段南侧一组,也是由若干基址组成,内一座(C8G16)南北长38.4米,东西宽31.2米,面积达1198平方米,夯土台基现存最厚处 约为1.50米,夯层明显,每层厚约10~16厘米。房基面上发现三排距离很近且又相平行的圆形柱础槽,直径为0.95~1.35米,槽内中部灰色的 圆木柱痕,直径为0.30~0.40米,柱础都是青白色的河卵石,平面向上,径长为0.34~0.45米。排与排柱础槽之间相距1.20~1.60米,同一排 的柱础槽之间相距0.50~1.50米左右。柱础槽口大底小,槽壁斜直,石柱础平置于底部中间,其上木柱灰痕明显,为一座面阔多间的带宽回廊 重檐高台式大型宫室。[14]建筑方法和C8G15宫室相似。

近年在郑州商城宫室区范围,出土了稍晚时期的二里岗上层二期绳纹板瓦,这是迄今所发现的最早的板瓦建材。[15]《太平御覽》卷188引《愽物志》曰:“桀作瓦”,又引《古史》曰:“昆吾氏作瓦”;昆吾为夏时诸侯,把 瓦的出现追溯到夏代,但尚未有考古出土的物证。郑州商城宫室区还有水井及专供王室统治者饮用的人工构砌大型蓄水池。[16]

洹北商城平面呈方形,方向北偏东13度,已探明东垣长2230、西垣2200、南垣2170、北垣2150米,面积达400万平方米以上。宫室区,座落 在城内南北中轴线的南段,经钻探表明,仅偏东一部就有30余处夯土建筑基址群,形制大都为东西长、南北宽,呈成排分布,严整有序。其中 至少有2座基址的南北纵向宽度超过19米,2座约14米,4座11米,3座在8-10米之间,10座为5米左右,2座的南北宽度在3米以下。基址普遍选 用了土质上好的夯土,柱础直径一般都在0.35米以上,有的甚至达0.5米。已发掘的1号“回”字形大型宫室基址,东西长173、南北宽90米左右 ,是目前所知其中规模最大的一座,面积达1.6万平方米,座北朝南,由北部正中主殿与两旁的双面廊庑、东西配殿、中庭、南庑单面廊、门塾 、门道构成。主殿与南部门塾遥相对应,中部是一块约1万平方米的封闭式庭院。主殿南北宽14.4、东西长90米以上,墙体以双木柱为骨,用土 坯垒砌或版筑,带有回廊,面阔9间,每间宽7.6-8.4、进深4.9-5.4米左右,均南开门,对应于9个通向中庭的台阶。台阶宽2米左右、斜面长 3米,与中庭落差0.6米,结构别致,底部先竖铺原木2根,上面再用3-4根横木做成踏步,台阶的两侧还有木质支撑的顶棚。主殿两旁的双面廊 庑和配殿有土质台阶和顶棚。门塾建筑长38.5、宽11米,有门道两条把门塾分成东、中、西三塾,三塾的台基边缘皆有贴边立柱。[17]

商代后期殷墟王邑,早先阶段的范围,东西宽约3000米,南北长约4000米,面积约1200万平方米,到晚期,范围扩大到3000万平方米。[18]殷墟王邑经营规模浩大,宫室宗庙区在今小屯村一带高畅地,在其周围2~3公里范围内,分布着许多聚 居点、工业作坊区、王室田庄、农田、大小族墓地和道路等。王陵区在宫室区西北方,隔洹水相望。宫室区东南方洹南后冈一带,又辟有高级 权贵墓葬区。宫室宗庙区背托洹河弯道,副以人工挖掘深壕,壕宽7-21米,深约3-10米左右,南北长约1100米,东西长约650米,北端与洹水 沟通,南经今花园庄偏南,再东折通达洹水,构成安全防御屏障,占地面积约70万平方米,占殷墟遗址总面积早晚期的5.83-2.33%,约分别 超过偃师商城和郑州商城宫室区面积的15.56倍和1.56倍,在其周围2~3公里范围内,分布着许多聚居点、工业作坊区、农田、大小族墓地和道 路。宫室宗庙区面积约分别超过偃师商城和郑州商城宫室区面积的5倍和1倍,著名的甲、乙、丙三组53座夯土基址,组合复杂,主次有别,主 体建筑居中,附属建筑前后呼应、左右对称照应。这些基址大多为土台式,有长形、方形、凸形、凹形、曲尺形、圆墩形等等。在空间结构上 ,有单层排屋,也有双层楼屋,聚为宏大而作用功能各异的建筑群体。甲组15座,门向大多朝东或朝西,配置有左右对称的特点。乙组基址21 座,组合有序,混然一体,土质纯净的方形高台“乙一”位于这组建筑群的中轴线最北部要位,其南北坐向与当地太阳纬度方向一致,起有建 筑群的标位作用。经复原,由南而北要经过6座建筑,5道大门,前后走距约200米,才直抵最北面的的长方形朝堂式基址“乙五”。[19]丙组17座,组合配置可概为“大五、小五、南五、二路”八字,“大五”指主体布局面貌,即 中心为一座20×17米的土台,外围四隅各配置以一座方基;“小五”指中心土台上有5座呈形布列的小型基址;“南五”指中心土台南面有一座基址居中,东西两侧各分列两座长方形基址;“二路 ”指两座狭长形基址相夹峙,可能为长廊式建筑。[20]乙、丙两组基址与甲组基址自北 而南簇集一地,既有区别,又形成有机联系整体。乙组基址东南约80多米处又发现一组面积达5千平方米的大型宫室建筑基址群,由3座长方形 基址组成,长度为50~60米不等,进深均7.5米左右,呈凹形配列,缺口东向,面对洹水,主殿座北朝南,面积达450平方米,中间的庭院面积 达2100平方米,形成一自成一体的半封闭式宫室建筑群体。[21]

殷墟王邑宫室建筑的形制和布列位置不同,性质功能当有所分。特别是甲组基址,有的铜础立柱,至为庄重华贵,似属商王室最高统治者居 住、享飨和治事之所;有的铜础立柱,至为庄重华贵,似属商王室最高统治者居住、享飨和治事之所;有的当为附属官署;有的屋内有灶,似 为近亲或僚属住所。乙组基址附近密布祭祀坑,可能为宗庙朝堂建筑群。甲组基址位于乙组基址北部,具有“后寝”建筑群的配置功能。丙组 基址大多有台无础,一些台上另有玉璧、人牲、兽牲、柴灰、燎牲、谷物、陶器、空坑等8种不同祭祀遗迹,应属祭坛一类建筑。[22]殷墟王邑宫室建筑形制的奢靡庄重与浩大气势,代表着商代后期首屈一指的国家级建筑层次。

夏商以来“治为宫室”,表明上层贵族集团的居所已合居住、祭祀、行政为一体,出现了多单元连间、多隔室空间分割、高层建筑及发挥着 多重社会功能的大型宫室建筑组合群体,建筑向着华贵、奢侈、舒适和宏大壮观的规模发展。考古发现的夏商王邑的宫室宗庙建筑群体,组合 复杂,主次有别,通常是主体建筑择中而立,座北朝南,附属建筑前后左右对称照应,基本可以代表那一时期建筑的最高层次风格及建筑工艺 的最高水准,已开后世宫、庙分立及前朝后寝制度的先河。

商代王邑的宫室建筑形制,文献中有所记述。《考工记·匠人》云:“殷人重屋,堂修七尺,堂崇三尺,四阿重屋”。郑玄注:“重屋者, 王宮正堂,若大寢也”,又云:“四阿,若今四注屋。重屋,复笮也”。所谓重屋在建筑学上是指四面坡屋顶带两重防雨房檐形制的建筑物。 就拿殷墟王邑来说,其宫室宗庙建筑基址大多为为土台式,有长形、方形、凸形、凹形、曲尺形、圆墩形等等,在空间结构上,有单层排屋, 也有双层楼屋。与此相对应,甲骨文金文中有名类繁多的建筑物称名,有宫、、室、宗、升、旦、单、宀、宅、家、祊、亚、庭、寝、宣、宧 、、学、官(馆)、京、墉(郭)、塾、门、户、仓、廩、等二十多种建筑物名类,揭示了上层贵族集团宫室建筑群组合的 繁复与建筑物性质用途的专门化与多样性趋势。

甲骨文宫字构形作等,又有,前者显然是建筑群的形体组合,后者乃本自四阿重屋式楼屋之 形。宫有“我宫”(《丙》47)、“右宫”(《合集》30375)、“南宫”(《合集》30374)、“从宫”(《南明》749)、“天邑商公宫”( 《合集》36541)、“天邑商皿宫”(《合集》36542)等,宫均指为贵族统治者的享宴、祭祀、治事和居住之所。

室是建筑的空间概念,在甲骨文金文中用为居住、治事、宴飨之所,有“大室”(《合集》30371)、“大室”(《戍嗣子鼎》铭)、“寝小室”(《青铜盂》铭[23])、“后母大室”(《合集》30370)、“后室”(《佚存》843)、“(丽)室”(《合集》24945)、“文室”(《甲》2682)、“ 血室”(《合集》13562)、“中室”(《合集》27884)、“东室”(《合集》13556)、“南室”(《合集》806)、“祖丁西室”(《合集 》30372)、“北室”(花园庄H3:7)、“大甲室”(《林》2·1·3)、“祖丁室”(《合集》30396)、“妣庚室”(花园庄H3)等。如“ 大室”,类似后世的“朝堂”;又如“大室”,有称“宗”(《戍嗣子鼎》铭)的建筑物配置,用为祭祀或藏主之所。 它辞云:“今日王宅新室”(《安明》133+237+340)、“于新室奏”(《安明》1823+《南明》683),新室既是统治者的房屋居宅,又是 享飨之所。

宗为祖先宗庙建筑群体或自然神衹的祭所。有“王宗”(《合集》13542)、“中宗”(《京津》1170)、“北宗”(《合集》38231)、“ 西宗”(《前》3·27·6)、“右宗”(《合集》28252)、“大宗”(《合集》34044)、“小宗”(《合集》34045)、“秦宗”(《合集》 27315)、“岳宗”(《合集》30298)、“唐宗”(《合集》1339)、“河宗”(《合集》13532)、“宗”(《合集》30299)、“老宗”(《京人》763)、“旧宗 ”(《合集》30328)、“新宗”(《续存》1498)、“宗”(《屯南》287)、“亚宗”(《合集》30295)、“文武 宗”(《合集》36149)、“祖乙宗”(《合集》33108)、“妣庚宗”(《合集》23372)、“宗”(《戍嗣子鼎》铭)等。

升,一释必,藏主之庙。有“武丁升”(《明》557)、“祖丁升”(《粹》267)、“父庚升”(《粹》323)、“父丁升”(《粹》330) 等。

旦,陈梦家疑借为坛,[24]可能为人工夯筑圆墩形基址的高坛式建筑物。有“庭旦” (《屯南》60)、“南门旦”(《合集》34071)、“旦”(《合集》1074)、“毓祖丁旦”(《合集》27308)、“ 祖丁旦”(《合集》27309)、“父甲旦”(《合集》27446)等。

单者,墠也,可能是利用自然高地在其上筑土修整成的祭所。单与旦的区别,单是自然而经修整的墠式祭所,旦是人工构筑的夯土坛。《尚 书·金縢》:“为三坛同墠,为坛于南方,北面”,孙星衍疏引郑注《礼记·祭法》云:“封土曰坛,除地曰墠”,指出三坛同墠,意思说“ 既除地为墠,又加三坛其上”。除地即平整土地,封土则谓人工层层夯筑的祭坛,前者为墠,后者为坛。有“小单”(《合集》31683)、“东 单”(《合集》36475)、“南单”(《合集》28116)、“西单”(《合集》9572)等。

宀乃人字形顶的宅屋。有“东宀”(《京津》4345)、“宀”(《合集》13517)。

宅为居室。有“我宅”(《乙》2256)、“宅”(《殷缀》295)。

家乃家室或宫室宗庙建筑之一部。有“王家”(《屯南》332)、“新家”(《合集》28001)、“亚家”(《合集》21224)、“上甲家” (《合集》13581)、“丁家”(《合集》3096)等。

祊亦宗庙之属。有“祊西”(《合集》23340)、“庭祊”(《前》1·26·5)。

亚,可能为墓上享堂。有“父甲亚”(《文录》312)、“戊亚”(《明续》445)、“亚宗”(《合集》30295)等。

庭乃宫室中封闭有围墙的露天庭院。有“盂庭”(《合集》31014)、“召庭”(《合集》37468)、“召大庭”(《四祀邲其卣》铭)、“ 大庭”(《合集》)、“小庭”(《诚》312)之分。

寝指寝室,亦有用为安置神主之寝庙。有“王寝”(《怀特》1595)、“大寝”(《骨文化》P.65)、“新寝”(《合集》13571)、“东 寝”(《合集》13570)、“西寝”(《合集》34067)、“祖乙寝”(《屯南》1050)等。

宧(《丙》47正),为宗庙建筑群之一部。《说文》云:“宧,养也,室之东北隅,食所居”。有“宧阜”(《京津》2825)。

宣为室名。《说文》:“宣,天子宣室也”。有“南宣”(《掇》1·459)。

*为宗庙建筑之侧室。有“王”(《邺三》40·4)、“文”(《甲》2684)、“”(《合集》30386)、“小乙”(《宁》1·516)。

学为学校,有大学(《屯南》60)、“右”学(《合集》30518)、“右”学(《屯南》662)。这些设施均属于贵族子弟就教场所,反 映着殷商的学校教学制度。《礼记·王制》云:“殷人养国老于右学”,郑氏注云:“右学,大学也,在西郊。”。“右”与“右”,皆学校名,都是以右序其方位。可证上引文献是有所本。

官者,馆也,官方设立的宾馆,专门提供来宾饮食住宿条件和服务招待。有“公官”、“戍官”(《安明》2094)、“东官”(花园庄H3) 、“官”(《合集》34158)。这类馆舍设施,有的建于王都内,相 当于《左传》襄公三十一年说的晋国都城内一类“高其闬闳,厚其墙垣,以无忧客使”的宾馆。《尸子》有云:“殷人曰阳馆”,阳者,南也 ;《太平御覽》卷536引《尚書中候》有云:“维岁二月,侯在东馆”,鄭玄注:“馆,舎”,也明示馆之方位。从甲骨文馆的命名看,盖各馆 的入住对象有所不同,公馆似专门款待各方来宾,而戍馆属于武官一类人物的客馆。东馆,又特记馆舎的方位,恐怕入住者当为上宾贵客一类 人物了。

京似指有木架支承的高床式建筑物。有“主京”、“京”(《屯南》100)、“義京”(《甲》3361)、“北京”( 《佚存》374)、“京”(《合集》1138)、“凡京”(《安明》2475)、“企京 ”(《邺》3下45·13)、“芑京”(《屯南》108)、“京”(《合集》10921)等。

墉一释郭,写作,或用指城郭。从建筑学看,墉或郭是多个建筑物组合的形体 概念,为望亭或城垣堞楼组合之象形,或象城垣两亭相对,或象城墙四垣之上四亭,两两为对。有“我郭”(《南上》4·7)、“衣郭”(《 合集》13421)、“雀郭”(《合集》13515)、“妇郭”(《合集》13516)等等。

,或释塞之初字,是人工构筑于高畅地的防守据点或军事要塞。 有称“王”(《宁沪》2·113)、“”(《合集》30275)、“下”(《合集》28231)、“盂”(《合集》30270)、“麓”(《合集》30268)等,指不同地望、不同性质的土台和堡垒 ,有的与宫室建筑群无直接关系。

塾为门卫房。《尔雅·释宫》“门侧之堂谓之塾”。[25]有“庭门塾”(《合集》 30284)、“右邑塾”(《合集》30174)、“塾圉”(《合集》5976)等。

门字作双开门形。有“乙门”(《合集》12814)、“丁门”(《合集》13602)、“丁宗门”(《屯南》736)、“宗门”(《合集》32035 )、“父甲宗门”、“父甲升门”(《屯南》2334)、“南门”(《合集》13607)、“尹门”(《乙》2530)、“三门”(《粹》73)、“入 出门”(《安明》2098)、“门”(《合集》30286)、“围屖门”(《前》4·15·7)、“ 门”(《前》6·40·2)、“夜门”(《合集》13606)、“设 门”(《续》5·8·5)、“宾门”(《合集》30282)、“辟门”(《合集》21085)、“庸门”(《南明》684)、“祖丁门”(《甲》2769 )等细分。

户,为单开门之形。如上述门名中,有别称“丁宗户”(《怀特》1267)、“宗户”(《屯南》3185)、“南户”(《屯南》2044)、“尹 户”(《乙》4810)、“三户”(《后下》36·3)、“庭西户”(《合集》27555)之类,殆指单门。

仓可能指地下粮窖,窖口有“∧”形攒尖顶式窝盖。有“西仓”(《屯南》3731)。

廩象露天的谷堆之形,可能类似今北方农家有在麦场上作一圆形低土台,上堆麦秆麦壳,上作一亭盖形,涂以泥土。廩有“南廩” (《合集 》9641)、“廩”(《合集》5708)、“廩”(《合集》20485)等。

甲骨金文中如此名类繁多的建筑物称名,揭示了上层贵族集团宫室建筑群有序的繁复组合与建筑物性质用途专门性与多样性的强化。当时建 筑风貌和建筑工艺技术已相当高明。李济曾推测过殷商时代建筑状况,归纳为14个方面:(1)有高台;(2)有广大的地基之平台;(3)有以 木板或版筑建墙壁,壁内加以装饰;(4)有大小木柱支持之屋架;(5)有人字形之屋顶,或木槓横排之平顶;(6)可能有双层楼阁之建筑; (7)有系统的沟渠制度;(8)有土堆或木搭之台阶;(9)有穴居;(10)有窖藏用的窦或方坑;(11)有带墓道之墓葬;(12)有正位、定 向之准绳;(13)有沼泽、园囿之可能;(14)有城邑之设计。[26]这一阐述现在已得到了甲骨金文及地下考古发现的充分证实。

诸侯臣属或方国邑,其贵族宅落或方国宫室,亦无不以错落有致的房屋相组合。如藁城台西商代遗址,贵族宅落由7座大小形制不一的房屋 组成一组有居室、有治事宴燕之所、有大小庭院、水井、储藏窖、有近侍卫之房的建筑群体,占地达1400平方米。[27]山西垣曲商城,平面呈不规则方形,南北长约400、东西宽约350米,城垣周长1470米,面积约13余万平方米, [28]宫室区位于城中部偏东,由6座夯上台基组成,最大一组面积有1000多平方米。[29]湖北黄陂盘龙城,商代前期某方国邑,依湖叉起伏多变的地形构筑起“宫城”,形制近方形,南北长约 290、东西宽约260米,占地面积约7.5万平方米,四垣中部各开一门,外环壕沟;“宫城”内东北部是人工堆筑高地,上建3座平行排列、面朝 正南的大型土台式宫室建筑,构成前堂后寝格局,两侧有配殿,宫前西侧似为池沼景观。[ 30]陕西清涧李家崖城址,或说是鬼方之邑,平面为不规整长方形,南北以峭崖河道为障,东西筑有上石结构城墙,东西长495米,南北宽 122~213米,面积约8万余平方米,城邑内的主体建筑群,布局呈品形,面积达1千平方米。 [31]四川广汉三星堆古城,平面呈长方形,东垣残长1000米,南垣1800米,西垣残长600米,北界临河,面积约220万平方米,城内中轴线 上分布着三星堆、月亮湾、真武官、西泉饮四处台地,宫室区位于城中部,由甲、乙两组10余座房基组成,包括穿斗式或抬梁式榫卯结构厅堂 、带屏墙的地面木构建筑,以及一些木骨泥墙房屋。[32]

不难看出,商代臣属诸侯或方国邑内的贵族统治者宅落或宫室,也无不以建筑的高规格和群体组合,占据邑内要位,其规模虽不及商王邑, 但明显近于王邑宫室群体格局模式,而呈现为一种略逊于王邑国家级最高建筑层次的缩小型。

  “人神合一”的祭政设施

上古时代注重邑的“人神合一”,设置具有一定社会功能或政治功能的各类宗教性或礼仪性祭所,成为常制。凡邑的性质档次越高,有关“ 人神合一”的祭政设置也愈多,工程规模则愈浩繁。《诗·大雅·崧高》云:

有俶其城,寝庙既成。

毛传:“作城郭及寝庙,定其人神所居”。

《墨子·明鬼下》云:

昔者虞夏商周三代之圣王,其始建国营都日,必择国之正坛、置以为宗庙,必择木之修茂者,立以为菆位(社)。……故古圣王治天下也, 故必先鬼神而后人者此也。

由“置宗庙、立菆位(社)”来看,可知上古时代王邑设置的祭所,最主要的有两类,一类是祖先宗庙,属于所谓内祭,即“宗庙之礼,所 以祀乎其先也”;[33]另一类是立社,属于所谓外祭,后世演为“郊社”礼,《礼记· 仲尼燕居》有云:“郊社之义,所以仁鬼神也”。

《周礼·春官》云:

小宗伯之职,掌建国之神位,右社稷,左宗庙。

《考工记》也说:

匠人营国,……左祖右社。

左东右西,祖谓祖先宗庙,社谓社稷,即戴震《考工记图》说的“宗庙作宫于路寝之东,社稷设坛壝于路寝之西”。“左祖右社”指的就是 “右社稷,左宗庙”,与《祭法》所谓“设庙祧坛墠而祭之”,庙祧是言宗庙,坛墠是言社稷,意义是相通的,均强调统治者在营建国邑时应 使各类国家级的祭祀场所制度化,在强化“作城郭及寝庙,定其人神所居”的同时,又充分利用社会俗信的积极因素,进行精神羁縻,提高王 权政治的力度。

那么,夏商时代是否具有注重邑的“人神合一”一类要素呢?据《礼记·表记》云:

夏道遵命,事鬼敬神而远之。

殷人尊神,率民以事神,先鬼而后礼。

讲夏统治者顺乎自然,事鬼敬神以配合国家的治理,殷商统治者强化王权与神权的结合,善于利用宗教信仰的内聚力,率民先事鬼神,而后 人事。两者出发点略有不同,但均把事鬼神放在要位,重视鬼神崇拜系统及设置有关祭所,臻至“人神合一”的境界。

今据地下考古发掘资料,知夏商时确有立宗庙以祭祖先,设专门祭地以祀社会崇信诸神。如偃师二里头夏代都邑遗址,考古工作者在一号宫 室基址东北约150米处发掘到一组由陵墓、墓前大殿、中庭、门塾、东北西三面廊庑、南面复廊组成的封闭式建筑群体,面积约4000多平方米。 大墓被盗,从残留痕迹看,墓中所殉一狗放在一个红漆木匣中的,可推知墓主生前地位极高。墓前大殿面阔三间,内部有门走通三室,建在一 东西长约32米、南北宽约12米、高出当时庭院地面约0.2米的长方形夯土台上。[34]正殿后居中的陵墓是这组建筑群的聚焦所在,与正殿、中庭、门塾自北而南呈中轴线摆 开,具有后世陵寝制的雏型。墓前的正殿三室并联,类于《尔雅·释宫》所云:“室有东西厢曰庙”。《周礼·夏官·隶仆》郑玄注:“诗云 :‘寝庙绎绎’,相连貌也”。蔡邕《独断》云:“庙以藏主,列昭穆;寝有衣冠、几杖、象生之具。总谓之宫”。这组建筑正殿的中室,似 为庙,可能用于供奉墓主及先王神主,举行祭祖之所;东西两室似为寝,大概是放置祖先衣冠、生活用具和供物之所。这样的一庙二寝制,与 后世所谓“前曰庙,后曰寝”的建制,是有渊源关系的。《诗·大雅·崧高》云:“有椒其城,寝庙既成”,毛传:“作城郭及寝庙,定其人 神所居”。看来,夏代都邑的规度,有宫室,又有寝庙,也已注重事鬼敬神,“定其人神所居”的,与后世建国之神位,“左宗庙”暗相合。

“夏造殷因”,[35]商代“率民以事神,先鬼而后礼”,在地下考古发现有所揭示。

比如说,偃师商城宫城布局由南往北,按功用可分宫殿(朝堂、寝宫、宗庙)区、祭祀场和池苑区三大部分。祭祀场横亘宫城北部,东西达 200米,主体部分由东往西大致分A、B和C区。[36]

A区,面积近800平方米,由若干平面形制不一的祭祀场和祭祀坑组成,用作牺牲的有人、牛、羊、猪、犬、鱼及农作物等等。祭祀场的规模 比较大,延续使用时间比较长。面积大的,如一处以稻谷、小麦等农作物为主的祭祀场,平面大体为圆形,面积达130多平方米,主体部分深约 1.4米;面积略小的,如H282该祭祀场的形制呈斗状,平面为长方形,面积近30平方米,自深3米。祭祀坑则面积比较小,使用时间相对比较短 ,形状有圆筒状个方形竖穴状和不规则形等。

B区和C区实际是两个相对独立且自成一体、规模庞大的祭祀场。二者布局、形制和结构等基本一致,位置东西并列,平面形状为长方形,四 周有夯土围墙,进出门道位于南夯土围墙中部。B区总面积近1200平方米,C区总面积约l100平方米。祭祀场主体部分为一沟状遗存,由南往北 ,大体分三个区域,即“观礼区”、焚烧(燎祭)区和献牲区。焚烧区和献性区从早至晚基本局限于一东西走向的大沟中,焚烧区位于沟的南 坡,献牲区位于沟的北坡(阳面);“观礼区”位于南围墙和大沟之间,地面经过铺垫并夯打处理。B区和C区皆是以猪为主要牺牲的大型祭祀 场,猪牲总数不少于400头,完整的猪牲皆挖小坑单独埋葬,个体一般较小,多属幼小的猪,也有同一坑内埋二至三头者。而被支解的猪则个体 略大,往往与陶器共出。又有多种动物牺牲共埋的,出现猪、牛、羊三牲的组合。

另外,主体区域或宫殿建筑附近还发现部分祭祀性质遗存,大都是一些针对不同祭祀对象的祭祀坑,坑中的堆积物不同,有的坑里堆积的基 本全是松软的黑灰,伴出被打掉底部的陶器数件;有的利用废弃水井,每间隔一定深度埋入狗一条及一定数量的石块;有的单独使用牛头为祭 牲,又埋入大量的鱼骨;有的埋入陶龟或陶盆、陶罐、陶盖形器之类;还有的祭坑带有数组壁龛,坑中不同层位埋入不同的祭品,或为被腰斩 的人牲,或为人头,或为被支解后散放的牛骨,或为成堆的石块以及较多的陶器。

通过对祭祀规模和用性情况的分析判断,从第二期开始,祭祀规模明显扩大,祭祀活动由第一期时相对集中于B区、C区,扩大到A区。可知 ,偃师商城确有文献中讲述的“必择国之正坛、置以为宗庙,必择木之修茂者,立以为菆位(社)”,以及“汤践天子位……尚白,其社用石 ,葬树松,牲用白”[37]一类“作城郭及寝庙,定其人神所居”的祭政设施。从有关内 涵看,早初的B区、C区,东西并列,与后世所谓“左祖右社”似有内在的演衍关系。后来又在它们的西面开辟A区,成为新的专门的社祀场所, B区和C区则成为祭祖先及其他神祇的场所。

郑州商城历年来的考古发掘,也发现各种不同性质的祭祀遗迹。如内外城垣之间东南偏的二里岗附近一处台地上,有一片祭祀场地,分布着 一些祭祀坑,坑内掷埋着人和兽骨架,有的人双手捆绑,手指与足趾被剁掉。其中一个祭祀坑内,竟分层填埋了被捆绑的成人2个,儿童6个, 猪5具,幼猪3具,犬1具,犬头1个,还有一些人的零星盆骨、股骨等等。有的坑内填埋了完整的陶罐、瓮、鬲、鼎,瓮内有牛肩胛卜骨,瓮下 也压着牛卜骨和一堆狗骨。在郑州商城内东北部的北城垣东段内侧,有一片平坦高地,是一处以立石堆为主体的祭祀遗迹,其西南约150米处就 是宫室区,立石堆共有6块大石,中心一块最高,四周放5块,围绕中心石,有序排列着犬坑8个,犬牲100余条,以及人祭坑14座、烧土坑2个、 房址1座。其中一个犬坑内,埋犬14条,还有夔纹金饰片一团。还有两个犬坑内,一个埋犬16条,坑底有零星人骨,另一个内埋犬16条,坑底人 骨2具。在郑州商城内西北部,东距宫室区约200多米处,发现一个方坑,四角各埋一犬,放置作侧身姿,犬头两两相对。[38]在西垣外约200米处,发现祭祀坑两个,一个瘗埋着一具完整猪骨架;另一个上下分层瘗埋着一完整犬骨 架和一具完整猪骨架。[39]西垣外约500米处高漫坡上,在25平方米范围内,发现4个殉 牛坑,3个呈三角形排列。南垣外也发现殉猪坑祭祀遗迹。商城外西南角还发现人祭坑遗迹。此外,商城外周还发现几处大型祭礼后瘗埋的青铜 礼器坑,先后出土有青铜大方鼎、大小圆鼎、羊首罍、牛首尊、卣、觚、盂、盘等一批重器。[40]

在郑州商城西北20公里石佛乡小双桥村一带,发现一处范围面积约144万平方米的商代遗址,时代属郑州二里岗上层第二期(即白家庄期) ,有夯土台建筑遗存及奠基狗坑和人祭坑,出有贵重华美的青铜建筑构件数件,人祭坑中埋了4人,两人仅存部分头盖骨,另两人缺小臂或左腿 ,其中有两人系16岁左右的女性。遗址范围内还发现牛头牛角祭坑、狗祭坑和其他大型祭坑,牛头牛角属于60多头黄牛的个体,又出有象牙、 猪、鹿、狗、鸟等动物祭品,以及特磐、玉器、石圭、青铜簪、原始瓷尊、薄胎陶缸、海贝、朱书陶文等。[41] 这里也是郑州商城王邑总体规度的有机组成部分,盖属之“畿”内的商王室寝庙或行宫所在。

可知郑州商城正有“始建国营都日,必择国之正坛,置以为宗庙,必择木之脩茂者,立以为菆位(社)”的祭政内涵,重视“人神合一”的 鬼神崇拜系统及设置各类相关祭所。

文献所传“祖乙迁邢”的河北邢台市一带,近年也有一系列考古新发现,位于市区西南隅的葛庄遗址,有大面积的商代中期遗存,在一处南 北约长50米、东西宽约22米、厚约0.4米的夯土基址东面约8米处,发现一批与祭祀有关的人祭坑、兽祭坑和燎祭坑。其中一个椭圆形祭坑中, 瘗埋了一具完整的母牛骨架,近髋骨处发现有清晰可辨的胎牛骨。与该坑相距不远的另一圆形祭坑内,分层叠放着鹿、羊及小型动物骨骸。[42]

洹北商城南北中轴线的南段,新发掘的1号大型宫室基址,[43]在门塾内外发现20余 处祭祀坑,出有狗、羊、猪等动物遗骨,还有一些“空无一物”的方形祭坑,似乎属于酒祭或血祭之类特殊祭祀仪式的遗迹。

殷墟王邑也重视“定其人神所居”,有立社与宗庙。如甲骨文有云:

          己亥卜,内,贞王侑石在麓北东,乍邑于之。(《合集》3505)

石为社主,《淮南子·齐俗训》云:“殷人之礼,其社用石”。“王侑石”是商王在筑邑时的祭社之举。后世邑亦立社,如《战国策·秦策 》:“赌之二社之地”,高诱注:“邑皆有社,……二社即二邑”。社是土地崇拜的产物,商代立邑祭社,正是重视邑与周围土地相依相存关 系的认识使然。

殷墟王邑宗庙建筑基址群,乙组基址21座,以最北的方形高台为建筑标位,附近密布祭祀坑,可能为宗庙朝堂建筑群。丙组基址17座,大多 有台无础,属于祭坛一类建筑,土台上残存有玉璧、人牲、兽牲、柴灰、燎牲、谷物、陶器、“空坑”等8种不同的祭坑。[44]甲骨文有“内祀土”、“外祀土”(《安明》2331),是内祭、外祭的祀天地神衹人鬼场所,疑即指这 类祭坛。

总之,夏商王邑的规度,融政、祭、生活为一体,充分围绕“定其人神所居”而展开,借重神权以强化王权的政治思想,在王邑的建制和布 局中得到相应贯彻和体现。

“定其人神所居”,不特夏商王邑有各类不同的祭政设施,在当时地方邑或各地方国也不例外。

如内蒙城子山夏家店下层文化遗址,发现十个祭祀点。其中一号祭祀点总面积达15万平方米,外侧有石筑围墙,周长1418米,有祭坛232个 ,南侧主墙中部外发现巨型石雕猪首形象,面朝正南方一山。[45]

湖北黄陂盘龙城,在城南王家咀遗址,发现两个祭祀坑,南北并列,间距1.5米。其中一个祭祀坑,长10.25米,宽3.5-5米,坑内口沿处, 放置了两组石头,东北角一组两块,坑南一组一块;坎内为黑灰土,铜爵、觚、斝各一,绕成一周放置,铜戈、锛、刀及玉戈、玉柄形器、石 斧、卜骨等等,置于铜器间。另一祭祀坑,口长5.6、宽3、深1.5-1.7米,坑内是烧燎的黑灰烬土,出土铜戈、锛、刀、铍、镞等15件,以及 陶鬲、斝、盆、壶、罐、大口尊、瓮等。[46]

河北藁城台西遗址发现的商代大型贵族宅落,其北院西侧一座南北向建筑,西墙两端对称埋入水牛角一个,又用一具幼儿奠基,屋前有四坑 ,三坑分别埋牛、羊、猪三牲,一坑埋三具被捆缚的奴隶,屋内柱上及檐下挂人头4个,显示出神圣可怖的宗教色彩,疑此为邑内宗族或家族特 置的祀先祖祭所。

江苏铜山丘湾发现一处商代某方国的邑聚遗址,除发现居址,窖穴和大量农业生产工具外,又在遗址偏南处发现一片面积约75平方米的祭祀 场所,中心立有四石,周围埋有人牲20具,人头2个,犬牲12具。[47]这里属于当地族人 祀地神的遗迹。

长江以南江西清江吴城商代中晚期方国城址,[48] 平面近四方形,面积约61.3万平方米,城墙残高5~15米,城外有护城濠,中部一带祭祀区发现 一段长39米、宽1.2米左右的路面,由卵石、陶片羼杂筑成,上复一层三合土硬面,路面两侧残存对称有序的立柱洞,属一长廊式通道,与西北 面建筑基址和红土台座台地相连,建筑基址是宗庙祭祀建筑群,红土台座则属于当时的祭社地。

长江以北安徽滁州市何郢晚商聚落遗址,座落在一处三面环水的圆形台地上,面积约4000平方米,发现房址8座、墓葬11座、祭祀遗迹21处 ,聚落布局大体分为居住区、祭祀区和墓葬区。祭祀区中已发现不少祭祀坑和出土20余具猪、犬、羊等动物骨骼,被砍去头的动物牺牲,常以 石块代替头颅埋葬,有的动物骨骼经烧燎过。还发现两具有明显砍削痕的人头骨,其周围散布了许多破碎的陶器与鹿角。[49] 种种迹象表明,该聚落在祭祀区的祭祀活动是十分频繁的。

夏商邑的有关祭所之设,实是一套发于宗族或家族,上达国家的“人神合一”的礼仪系统。如祭祖的寝庙之设,在宗族或家族中起有敬奉先 人及凝聚邑人的伦理规范作用。社祭亦因由各级贵族统治者专擅,得以使上层社会权力的运作经由神权的肯定而强化,同时又借助于社会固有 的精神信仰观念,发挥着稳定社会人心和维护国家政治秩序的功能。但其中无不伴随着严酷的阶级压迫之事象。

显而易见,夏商王邑和方国邑的祭所设置最具规模,功能也相应大备,这里自有其深刻的社会原因和政治原因。由于夏商社会结构的主体是 族氏组织,而其精神的主导形态则在于其宗教信仰,整个社会活动和社会伦理皆不能与之相分离。从这一意义上讲,族氏组织也即宗教组织, 即所谓“事鬼敬神”的夏道与“殷人尊神,率民以事神”的殷礼。随著宗教组织的阶级分化,凡握有宗教祭祀权,也就握有了对族氏组织间的 统治和羁縻权。“有天下者祭百神”,[50]夏商王朝和强大方国统治者要想确立其对领 土的控制及其统治体系,就必须适应社会结构形态而在其宗教领域表现出相应的兼容性,将原所在地人们崇拜的神,本之重功利的取择淘汰原 则,有条件有目的地纳入其祭祀系统,以保证其统治权力的运作和下层社会凝聚不散。“夫祀,国之大节也,而节,政之所成也,故慎制祀以 为国典”,[51]“坛场之所,上下之神,氏姓之出,而心率旧典者为之宗”,[52]这就是夏商王邑和方国邑在“定其人神所居”时重视各类壮观祭所设置的用意所在。

  分层集群的聚族而居形式

夏商邑中保留着族氏组织结构的邑人,通常以一定的经济生活方式和聚族而居形式分层集群分布在邑内相应去处,居室的两分现象十分明显 。

山西襄汾陶寺龙山中晚期城址,大城中部是上层贵族集团日常生活和发号施令的宫室区,西北及东南部是两大片普通族居地,西南部为手工 业作坊区,中间是大片空白隔离区,南面二道城垣之间是墓葬区。

如偃师商城南部“宫城”是统治集团王族居住地,城北广地发现普通居址、作坊、墓地和水井群,有为数众多的窖穴灰坑、较密集的窑址, 还出土冶铸的坩埚碎块。[53]说明城南多政治色彩,城北多经济功能,已开《考工记》 所谓“面朝后市”的营国制度的先河。邑中居民各成体系,保持着以族为纽带的较严密分层集群的聚居形式。

郑州商城的内城南部为广地,居民聚居点分布在内城根和城外周围工业作坊区,各与小面积墓地相属,大致也维持了分层集群的族居形态。 作坊区的分布颇具特色,如官方铸铜,制陶和制骨等主要经济坊址置于郭城南北方,而不影响城区环境净化的制骨作坊则置于宫室区附近,这 样的经济生产布局与偃师商城稍为不同。邑人据其所在族氏的大小、社会技能、经济实力,以及与商王朝关系的疏近等等,在邑内的居住位置 、居住条件和安全保障系数方面,有其相应的安排,存在着某些差异。

这种分层集群的族居经济生活体系,后为晚商王邑殷墟所继承,殷墟王邑经营未遵循城郭建设模式,由于当初的规度着意于“用永地于新邑 ”(《尚书·盘庚》),生物圈的确定也就十分广大,“视民利用迁”和“永建乃家”的营都安排,凡王邑内的聚居点,一般都持有各自的居 宅群、宗庙、土田圃苑、作坊、水井、墓地、族众、隶仆等等,保持了相对的独立性,并以与商王朝之间的关系及自具的经济实力,占据王邑 各个去处,邑人居住形态呈现为大小聚居点与田野生态参差相系的“城乡结合型”特色。殷墟一些成片群系的墓地,分别出有带族氏徽识的铜 器,其中有铭记“邑云”的觯、鼎,[54]知王邑内这类族氏居地,本身就构成了“小邑 ”实体。晚商王朝国力的鼎盛和“畜民”人口的增长,已使王邑形成了邑中有邑的“卫星城”式总体格局。

商代的方国邑、臣属诸侯邑或其他类型邑,邑人大致也均保持了分层集群的族居体系。如山西垣曲商城内东南隅和西南隅,各以较密集的灰 坑、居址、墓地或制陶作坊址形成两片族居地。

湖北黄陂盘龙城,在“宫城”周围104万平方米范围内,分布着许多聚居点,各以其居宅、作坊、农田、墓地,构成相对独立的社会经济生 活实体,同时又紧紧隶属于方国上层贵族统治集团,但其族氏间也有实力大小和等级上的差异,如“宫城”外东北一支,居宅最密集,作坊内 涵甚丰,墓葬中小型兼具,成为该方国邑中强有力的一支族氏生活共同体,而其内部的阶级分化也是严重的。

河南柘城孟庄商代前期遗址,面积约3万平方米,邑内东南部是两片夯土台基,用一青年女子奠基,其南紧邻是一般住房、制陶工场和墓地 ,住房为半地穴式,面积不大,有灶坑,墓葬大多无随葬品,但有一墓,墓主是一35岁女性,身上洒朱砂,填土中有许多有意打碎后放入的陶 器,她生前很可能是这片制陶工场的工头。同地又有一些废穴,弃置着身首分离人骨或被活埋的一些被捆绑的奴隶。城内南部,在250平方米发 掘范围内,发现房址7座及一些房基柱洞残迹,铸铜作坊1座,窖穴和灰坑若干个。房址分二类,一类是有夯土台基的泥墙架梁式两面坡人字形 顶房屋,为数不多,其中1座台基面积近70平方米,三室并联,各开门户,均朝南,中室最大,有18平方米多,室内有供炊事的长方形灶坑,东 、西室分别为6.5和7.5平方米,均无灶,西室放有石钺、陶瓮、钵等,三室共一灶,组成一有机结合的生活实体,可能属之由几个子辈小家庭 合成的一个父系大家庭,他们应是邑内上层平民阶层。另一类是为数较多的无夯土台基房屋,似为中下层平民个体家庭的居室。[55]显然,该邑的社会结构是以族氏或家族组织、个体家庭为内核,以其不同的经济生活手段保持 着分层分片的居住方式,尽管族组织体内部贫富分化如何鲜明,仍保持了聚族而居的形式。

商代还有一些小邑,大体皆以族居为内聚。如山东平阴朱家桥晚商遗址,在230平方米范围内集群布列着一律半地穴式小型居室21座,皆有 灶坑,每室大致出陶制生活器具若干,及蚌镰、石杵、网坠、骨镞、铜镞、纺轮等一些农渔猎生产工具,又有共同的储藏窖穴和墓地,墓葬为 一式小型土坑墓,均几无随葬品。[56]这类穷困的小邑,保持着个体家庭的“单干”和 族共同体协作生产的社会生活二重性,呈现出一种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倾向,邑人平等相处,无贫富悬殊差别,私有制发展缓慢。这又表明在 商代社会发展进程中,既有地区间的种种差异,又有演进系统的局部滞后性,社会构成是有嬗变上的不平衡性的。

  族氏墓地

与邑人的社会构成的分层集群的“度地居民”原则相应,夏商邑的墓地也带有分域群系的区划形态特征,墓地性质主要分为贵族集团的宗族 或家族墓地和一般的族氏墓地两大类,葬俗显示出多元因素。

夏商时代的贵族墓地和一般族氏墓地,大多均世代延用。如河南罗山蟒张天湖发现的息国贵族宗族或家族墓地,25座商代墓葬自北而南集中 茔在长不过百米,宽近30米的一狭长山坡地,其中10座中型井椁墓布列在墓地中轴线上,维持着“父蹬子肩”的葬俗,北端墓较早,南端墓较 晚,其他一些小型土坑墓大致穿插在左右周围,有9座墓共出带“息”字徽识铜器26件,2座中型井椁墓还分别出青铜礼钺1件。[57]这既保持了鬼魂信仰上的传统性,又突出了社会的崇祖意识和子孙观念,不过其族氏或家族组 织内部存在的尊卑等级之分,在墓葬的位置、规模和随葬品多寡方面是有相应的贯彻的。

在贵族墓地方面,象王邑和方国邑的高级权贵墓地,通常都设置在邑外围某个地势优越处。如殷墟王陵区设置在距洹南小屯宫室区约5里之 遥的去处,隔洹水相望。江西吴城方国邑的王陵,在其东约20公里的新干大洋洲,隔赣江遥望。看来高级权贵的宗族或家族墓地,置于邑外数 里或数十里范围内,这似为当时的常制。

贵族墓地的等级序列和阶层划分,一般都是甚为鲜明的。如山东滕州前掌大某一方国贵显宗族墓地,中心位置为3座中字型两墓道大墓,呈 南北中轴线排列,墓内腰坑及二层台上有不少人牲,用大量礼器随葬,墓上建享堂或寝庙;次一等的两座甲字型一墓道大墓,序次于中字型大 墓左右两侧;还有一些中小型墓错落在大墓之间。山东益都苏埠屯“亚醜”国墓地,先后发掘大型墓两座,内一座四墓道大墓殉人达48具之多 ,另一座的墓室四角各置武士人头一个;还有甲字型或长方形中型墓4座,也有殉人;又有一批小型墓错落其间。[58]大小墓葬的序次,是现实社会组织结构的再现,表明了即使在上层统治集团的宗族或家 族内部,也是有其严格的尊卑等级之分和不同的阶级或阶层分化,但在群系组合上,血缘关系的内聚犹仍发挥着作用。

另一类一般族氏墓地,通常与邑聚内居址群连属。商代族氏组织的社会构成相当复杂,并非纯为血缘组织,是一种外观保留着族组织形式的 地域性团群,成员来源不一,但其内核则为同出某个姓族的宗族或家族,故这类族氏墓地,通常有小系群的分合和婚姻关系或夫妻同穴、异穴 并葬等现象,葬俗呈现多元性,贫葬和富葬二极分化明显,具有封闭和开放的双重特色。

《周礼·墓大夫》有云:

令国民族葬而掌其禁令,正其位,掌其度数,使皆有私地域。

郑玄注:

古者万民墓地同处分其地,使各有区域,得以族葬后相容。

商代族氏墓地,其内核系群的“族葬”“私地域”和葬俗一致性的封闭意识,及其外延“同处分其地”,“葬后相容”和葬俗多元的开放性 ,颇与上说相合,显然已在向后世“公共墓地”性质的演变。

殷墟王邑发现的大小墓地不下几十处,[59]就其性质言,有王陵区、贵族家族墓地、 一般族氏组织墓地、普通平民或奴隶葬地等,由于殷墟王邑属于开放人口类型,社会组织单位结构,基本各各维持了以族氏、家族或血亲关系 为内聚的大小社会生活单元的组织形式,故在王邑总体葬俗的多元形态中,各墓地又内蕴着单元性的“私地域”群系墓群,而贫葬和富葬的二 分现象也是严重的。但有一大可注意事象,凡集群之墓,尽管规格规模或葬品有何高低悬差,葬式葬礼却大体一致。

夏商墓地分域群系的埋葬形态,是与当时社会的总体性质相应的,揭示了社会组织的基本框架和深层结构形式,由于作为社会基本主体的族 氏组织,内部成员构成比较复杂,故墓地也就相应呈现出封闭和开放的双重特色,及葬俗方面的多元要素。

归纳之,夏商具有普遍意义的居民聚居体“邑”,其“度地居民”的社会构成框架和“立君利群”的政治内容,是两大功能性要素。夏商存 在着王邑、方国邑、诸侯臣属邑,以及各自领属的小族邑等类不同性质的邑,“邑”的形制并不取决于城郭之有无,也并非如《左传》庄公二 十八年所谓“凡邑,有宗庙先君之主曰都,无曰邑”。邑一般总以居室群、农田圃苑、作坊、水井、墓地、祭所、族众、隶仆等成为当时国家 统治具体实施的基本载体。《史记·五帝本纪》所谓“一年而所居成聚,二年成邑,三年成都”,《路史·后纪十一》所谓“一徙成邑,再徙 成都,三徙成国”,纯以人口发展因素作为区别不同性质邑的标志,对夏商并不完全适用的。邑类别不同而有四大共性,一是统治集团的宫室 或宅落皆以建筑群体有序组合占据邑中要位,二是“定其人神所居”,设置具有相应社会功能和政治功能的“人神合一”的祭政设施,三是分 层集群的邑人聚族而居经济生活原则;四是贵族宗族或家族墓地和一般族氏墓地分域群系的区划,后者因族氏组织成员社会构成成分复杂,墓 地显现出封闭和开放的双重特色,葬俗具有多元性。



[1]《尚书·书序上》,孙星衍疏。

[2]《陶寺遗址发现尧舜时期古城址》,《中国社会科学院院报》2000年7月6日。梁星彭:《山西考古的新突破— —陶寺遗址发现早期城址遗迹》,《文物世界》2000年第5期。《黄河流域史前最大城址进一步探明》,《中国文物报》2002年2月8日。

[3]据2000年8月14日何驽在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先秦史研究室所作学术报告。

[4]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编著:《偃师二里头》(1959~1978年考古发掘报告),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 1999年,第6页。

[5]据2000年8月14日许宏在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先秦史研究室所作学术报告。

[6]赵芝荃:《二里头遗址与偃师商城》,《考古与文物》1989年第2期。又参见郑光:《二里头遗址勘探发掘取 得新进展》,《中国文物报》1992年10月18日。

[7]中国科学院考古研究所二里头工作队:《河南偃师二里头早商宫殿遗过发掘简报》,《考古》1974年第4期。

[8]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二里头工作队:《河南偃师二里头二号宫殿遗址》,《考古》1983年第3期。

[9]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洛阳汉魏故城工作队:《偃师商城的初步勘探和发掘》,《考古》1984年第6期。

[10]《偃师商城考古再获新突破》,《中国文物报》1998年1月11日。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河南工作二队 :《河南偃师商城小城发掘简报》;杜金鹏、王学荣、张良仁:《试论偃师商城小城的几个问题》,同载《考古》1999年第2期。

[11]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洛阳汉魏故城工作队:《偃师商城的初步勘探和发掘》,《考古》1984年第6期 。《偃师商城考古再获新突破》,《中国文物报》1998年1月11日。杜金鹏、张良仁:《偃师商城发现商早期帝王池苑》,《中国文物报》1999 年6月9日。

[12]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编著:《郑州商城——一九五三-一九八五年考古发掘报告》上册,文物出版社, 2001年。袁广阔:《中原古城古国的发现》,《中国文物报》2002年7月24日。

[13]河南省文物研究所:《1992年度郑州商城宫殿区发掘收获》,《郑州商城考古新发现与研究》,中州古籍出 版社,1993年。

[14]河南省博物馆、郑州市博物馆:《郑州商代城址试掘简报》,《文物》1977年第1期。河南省文物研究所: 《郑州商代城内宫殿遗址区第一次发掘报告》,《文物》1983年第4期。杨育彬:《郑州商城初探》,河南人民出版社,1985年。河南省文物考 古研究所编著:《郑州商城——一九五三-一九八五年考古发掘报告》上册,文物出版社,2001年

[15]杨育彬、孙广清:《殷商王都考古研究四题》,《殷商文明暨纪念三星堆遗址发现70周年国际学术研讨会论 文集》,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2年。

[16]《郑州商城考古又有重要发现》,《光明日报》1993年2月15日。

[17]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安阳洹北商城遗址背景资料》,2000年1月6日。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所安阳 队:《洹北商城发现大型宫殿基址》,《中国文物报》2002年8月23日。《商代规模最大的宫殿被发现》,《中国社会科学院院报》2000年9月 10日。

[18]郑振香:《殷墟发掘六十年概述》,《考古》1988年第10期。

[19]石璋如:《小屯第一本·殷墟建筑遗存》,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1959年。

[20]石璋如:《殷墟最近之重要发现附论小屯地层》,《田野考古报告》第2册,1947年;石璋如:《殷代的夯 土、版筑、与一般建筑》,《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第41本1分,1969年。

[21]郑振香:《安阳殷墟大型宫殿基址的发掘》,《文物天地》1990年第3期。

[22]石璋如:《小屯殷代丙组基址及其有关现象》,《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外编》第四种下册,1961 年;又《殷代的坛祀遗址》,《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第51本3分,1980年。

[23]胡厚宣:《殷虚发掘》,上海学习生活出版社,1955年,图44。

[24]陈梦家:《殷虚卜辞综述》,科学出版社,1956年,第472页。

[25]参见裘锡圭:《释殷墟卜辞中与建筑有关的两个词——“门塾”与“” 》,《出土文献研究续集》,文物出版社,1989年。

[26]参见李济:《殷虚出土的工业成绩》,《中国上古史待定稿》第二本《殷商篇》,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 所,1985年。

[27]河北省文物研究所:《藁城台西商代遗址》,文物出版社,1985年。

[28]中国历史博物馆考古部、山西省考古研究所、垣曲县博物馆编著:《垣曲商城》(1985-1986年度勘察报告 ),科学出版社,1996年,第14页。

[29]《中国考古学年鉴(1986)》,第94~95页。

[30]参见王劲、陈贤一:《试论商代盘龙城早期城市的形态与特征》,《湖北省考古学会论文选集》(一), 1987年。湖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编著:《盘龙城——一九六三-一九九四年考古发掘报告》上册,文物出版社,2001年。

[31]张映文、吕智荣:《陕西清涧李家崖古城址发掘简报》,《考古与文物》1988年第1期。

[32]四川省文物管理委员会等:《广汉三星堆遗址》,《考古学报》1987年第2期。四川省文物考古研究所:《 三星堆祭祀坑》,文物出版社,1999年。

[33]《礼记·中庸》。

[34]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二里头队:《河南偃师二里头二号宫殿遗址》,《考古》1983年第3期。

[35]《礼记·礼器》。

[36]参见王学荣:《2000年偃师商城遗址考古新收获》,《中国社会科学院古代文明研究中心通讯》第1期, 2001年1月。又王学荣、杜金鹏、李志鹏、曹慧奇:《偃师商城发掘商代早期祭祀遗址》,《中国文物报》2001年8月5日。又王学荣:《河南偃 师商城商代早期王室祭祀遗址》,《考古》2001年第7期。

[37]《资治通鉴外纪》卷二《夏商纪》。

[38]《郑州商城——一九五三-一九八五年考古发掘报告》上册,第483~506页。

[39]《郑州商城——一九五三-一九八五年考古发掘报告》中册,第885~886页。

[40]《郑州商城——一九五三-一九八五年考古发掘报告》上册,第507~519页

[41]陈焕玉:《郑州市石佛乡发现商代青铜器》,《华夏考古》1988年第1期。《郑州发现商代前期宫殿遗址》 ,《中国文物报》1990年11月22日。又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等:《1995年郑州小双桥遗址的发掘》,《华夏考古》1996年第3期。又河南省文 物研究所:《郑州小双桥遗址的调查与试掘》,《郑州商城考古新发现与研究》,中州古籍出版社,1993年。宋定国、曾晓敏:《郑州小双桥 商代遗址》,《中国考古学年鉴》(1996),文物出版社,1998年,第169~170页

[42]李恩玮:《商王祖乙居邢建都新考》,《纪念殷墟甲骨文发现一百周年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集》,社会科学 文献出版社,2002年。

[43]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所安阳队:《洹北商城发现大型宫殿基址》,《中国文物报》2002年8月23日。

[44]石璋如:《河南安阳小屯殷代的三组基址》,《大陆杂志》第21卷1、2期,1960年。又陈志达:《安阳小屯 殷代宫殿宗庙遗址探讨》,《文物资料丛刊》(10),1987年。

[45]刘国祥、邵国田:《内蒙古敖汉旗发现夏家店下层文化中心性祭祀遗址》,《中国社会科学院古代文明研究 中心通讯》第1期,2001年1月

[46]《盘龙城——一九六三-一九九四年考古发掘报告》上册,第126~128页。

[47]南京博物院:《江苏铜山丘湾古遗址的发掘》,《考古》1973年第2期。又俞伟超:《铜山丘湾商代社祀遗 迹的推定》,《考古》1973年第5期。

[48]江西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江西考古的世纪回顾与思考》,《文物》2000年第12期。李家和、李玉林:《清 江县吴城商代遗址》,《中国考古学年鉴(1987)》,第168~169页。袭学峰:《清江县吴城遗址考古新发现》,《人民日报》1987年7月23日 。

[49]张爱冰、宫希成:《滁州发掘商代大规模聚落祭祀遗址》,《中国文物报》2002年11月29日。

[50]《礼记·祭法》。

[51]《国语·鲁语上》。

[52]《国语·楚语下》。

[53]参见刘忠伏:《偃师县商城遗址》,《中国考古学年鉴(1990)》,第244~245页。

[54]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编著:《殷墟青铜器》,文物出版社,1985年,图六七之11、15。

[55]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河南一队、商丘地区文管会:《河南柘城孟庄商代遗址》,《考古学报》1982年 第1期。

[56]中国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山东发掘队:《山东平阴朱家桥殷代遗址》,《考古》1961年第2期。

[57]信阳地区文管会、罗山县文化馆:《河南罗山县蟒张商代墓地第一次发掘简报》,《中原文物》1981年第4 期。又信阳地区文管会、罗山县文化馆:《罗山蟒张后李商周墓地第二次发掘简报》,《中原文物》1981年第4期。又《罗山蟒张后李商周墓地 第三次发掘简报》,《中原文物》1988年第1期。又河南省信阳地区文管会、河南省罗山县文化馆:《罗山天湖商周墓地》,《考古学报》1986 年第2期。

[58]山东省博物馆:《山东益都苏埠屯第一号奴隶殉葬墓》,《文物》1972年第8期。又殷之彝:《山东益都苏 埠屯墓地和“亚醜”铜器》,《考古学报》1977年第2期。又《中国考古学年鉴(1987)》,第171~172页。

[59] 参见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编著:《殷墟发掘报告(1958-1961)》,文物出版社,1987年。中国社 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安阳工作队:《1969一1977年殷墟西区墓葬发掘报告》,《考古学报》1979年第1期。

责任编辑:刘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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