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助于探討歷組卜辭時代的一組材料

【首發】劉源(中國社會科學院歷史研究所)

合集34085(南師1.172,外46)、合集34086(佚76、善14242、粹400)與合集4979(北圖5172)、合集4980(京1838不全,善10204,趙鵬博士指出此與合補5024為重片)等版中均有于癸日卜旬的卜辭材料,相互對比,不但可修改前人對合集34086的誤釋,而且還有助於探討歷組卜辭的時代問題。

按:經趙鵬博士提示,查到黃天樹教授《殷墟王卜辭的分類與斷代》(簡體字本,科學2007)第173至174頁,所舉賓組、出組與歷組卜辭所卜占卜事項相同新例的E組,已指出合集4980、34086中卜旬之辭“很可能是同卜一事”。故本條札記僅為黃說之補充。

先看前人所作合集34085、34086的有關釋文。

《甲骨文合集釋文》作:

[癸]未,貞……clip_image002……一人clip_image004。(合集34085)

癸未,貞六旬又clip_image005,不于妣clip_image006。(合集34086)

《殷墟甲骨刻辭摹釋總集》作:

…未貞…祟…一人clip_image007(合集34085)

癸未貞六旬有祟不于妣clip_image008(合集34086)

《甲骨文校釋總集》卷十一作:

[癸]未,貞…clip_image009…一人冎。(合集34085)

癸未,貞六旬又clip_image010,不于妣冎。(合集34086)

學者尚未對合集34085進行綴合,此版上的卜旬之辭可據合集34086來補足。合集34085雖然殘斷,但“人”與“妣”字寫法的不同,還是很清楚的,即妣字手部上揚。合集34085與34086目前雖不能綴合,但為同文卜辭,應為同一刻手同時契刻,故“人”字寫法也應一致。(趙鵬博士惠告:手部上揚,可舉《合集》34078、34079、34081等例。但請注意,《合集》34083+《合集》32923“妣”字手部並不上揚,以上均屬歷組二類字體。)從這個區別來看,合集34086卜旬之辭中舊釋的“妣”字,當如黃天樹教授的意見,應改釋補釋爲“一人”。辭中“六旬有祟”不見于其他例子,黃天樹教授認為“可能是‘下旬’之合文……或釋∧為入,讀為內,即‘內旬’之合文,亦可通”(出處見上引)。另外,蔡哲茂教授《甲骨文考釋兩則》將合集34086(佚76)中此條卜旬卜辭釋為“癸未貞:下旬又求(咎)不于人clip_image007?”(見《第三屆中國文字學國際學術研討會論文集》,輔仁大學出版社,1992年6月,第32頁。)

參照合集4979、4980來看,合集34086中的舊釋所謂“妣”字,也應改釋“一人”,即為缺刻“一”字所致。“一人”蓋指時王而言。

“旬有祟,不于一人clip_image011”之例,僅見于賓組與歷組,個人認為這是歷組占卜內容同于賓組的又一個佐證。

黃天樹教授《殷墟王卜辭的分類與斷代》簡體字本第83至100頁已指出26組賓組三類(賓出類)與歷組二類有相同占卜事項之例。合集4979、4980從字體上即屬於他所劃出的賓組三類,其占卜事項也同於歷組二類合集34085、34086。黃先生也已指出合集4980、34086所補為同一事,合集4979、34085兩版想必也一定看到。筆者附驥尾,作此短札之餘,也佩服前賢工作的細緻和全面。

附記:此條札記發表後,承趙鵬博士提示前賢相關成果,並提出幾條具體意見,謹致謝忱。另外,黃天樹教授已先有此一發現,本札記本應撤消,考慮到可補充合集4979、34085兩條材料,另對“一人”所指略有說明,還是發表於此,供同行參考、批評。

2010年5月13日修訂

感謝續逸提供蔡哲茂教授《甲骨文考釋兩則》一文信息。

2010年5月15日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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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源2010年5月12日有助于探討歷組卜辭時代的一組材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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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逸
13 年 前

蔡先生《甲骨文考釋二則》(1992年)在引用佚76時,釋文也含“下旬”、“人”

ibuffalo
回复给  續逸
13 年 前

已補上蔡先生的說法。感謝!

ibuffalo
13 年 前

多谢提示,很惭愧没有引用到蔡先生大作。我找来拜读。

武汶
13 年 前

合34086“貞”下,釋為所謂“六旬”固然不對,學者釋為“下旬”恐怕也只是沿襲舊說。似仍應釋“入旬”。

ibuffalo
回复给  武汶
13 年 前

我最開始也考慮“入旬”可理解為進入此旬無懮。內旬好像並不好理解。下旬從字面上倒也說得通。又關於合集32764“帚井”之帚从王之例,給學生備課時看到,此例中帚井也比沚戓作戰,較有意思。這兩天參加北師大商周文明學術研討會,黃國輝告知韓江蘇已將此例提供給他,他說蔣兄還給他指出花東卜辭中歸字的帚也有从王之例,蔣兄真是很細心呀。

ibuffalo
回复给  武汶
13 年 前

草率回复後,又想了一下,方才明白蒋兄所说实际涉及下乙、入乙是否为同一先王的问题。 😉 陈梦家说,下乙被胡厚宣首先发现是祖乙,确定无疑,但午组卜辞中的入乙(内乙),与下乙同卜,不是一人,陈氏认为是即“父乙”,亦即小乙。见《综述》417页。翻了翻李、彭二先生的《殷墟甲骨甲骨分期研究》午组部分,也是把下乙、内乙当成二个先人来对待。故∧旬不能遽读为下旬,还是先读成入旬妥当。 ❓

武汶
回复给  ibuffalo
13 年 前

劉兄所言甚是。以前把“入旬”當作(或理解為)“下旬”,大概就源於把“入乙”(實當即內乙,蓋與“外丙”之類稱謂相對)和“下乙”當作一回事。
“入旬”似可與下列卜辭對比:“出自三旬廼至。〇自今三旬有至南。弗及三旬,二旬又三日至。”(花東290)“入旬”自可按字面意思理解為進入這一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