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骨新綴第916-917例【林宏明】

甲骨新綴第916-917例

政大中文系

林宏明

第九一六例

A:合10457(拾13.6、上博21691.211)

B:虛1583

說明:兩版均塗朱,辭例可參見合10737,有的學者將A版的右上殘字釋為「卜」,綴合後可知不是卜。(本組綴合過程中得到葛亮先生的協助。)

第九一七例

A:合補11143

B:笏二12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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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年 前

合10457這個,《新甲骨文編(增訂本)》以爲是“能”,袁倫強的碩士學位論文指出應當是“罷”,現在得到林先生驗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