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尧公簋铭文介绍
  先秦史研究室 
 中国社科院历史所
2007-04-12 13:26:28 阅读

《考古》2007年3期上发表了朱凤瀚先生《公簋与唐伯侯于晋》一文,该文介绍了香港私人所藏的公簋,并在考释铭文的基础上分析了相关的西周王年、唐伯侯于晋等历史问题。公簋口径18、底径13.6、高12、两耳间宽21.6厘米,口微外侈,方沿平折,腹较浅且稍外鼓,略显束颈,圈足较高,直足壁微鼓,双兽首半形耳的下部有圆角长方形小珥。其铭文如下:

公作妻姚

簋,遘于王命

昜(唐)伯侯于晋

唯王廿又八祀

公簋

公簋铭文

朱凤瀚先生认为可读为尧,尧公是属地在尧或以尧为氏的贵族,但铭文末的又说明氏可能属于商遗民。昜当读为唐,昜伯即唐伯,可从晋公铭称唐叔虞为“我皇祖公”得到佐证,本铭中的唐伯应是始称晋侯的唐叔虞之子燮父。在此基础上,朱先生讨论了如下问题:

一、公为其妻作器,以唐伯侯于晋记时,说明他是唐伯臣僚,也可能与其妻父族在晋侯辖域内或临近晋地有关。

二、铭文可证燮父所居晋国都邑晋并不在唐叔初封之唐旧地,而是其新迁之都。今本《竹书纪年》所载康王九年“唐迁于晋,作宫而美,王使人让之”不可信。

三、公簋的器形与铭文说明此器应在西周早期中段。如将此器定康王时,则康王28年已为西周早期偏晚段,与器物年代不尽合,且康王年代由夏商周断代工程《简本》的25年至少要延长为28年,会造成昭王与穆王年代下移,挤压西周中期其他王在位年数,导致原本就很拥挤的西周中期诸王年谱调整的困难。若将此器定在成王时,则与《周语》《晋语》所载唐叔受封时间一致(即唐叔卒于成王在位年),并可将成王在位年数调整为37年(含周公摄政7年),因为文献所载与成王有关的几个历日在成王37年系统中是大致合历的。

总之,公簋铭文对于研究西周早期王年、晋国历史及金文历谱都有重要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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