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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殷墟文字乙編》新綴一則
  蔡哲茂 
 台北 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
2007-05-28 10:29:35 阅读

A:合2204(乙956)

B:合17796正(乙928)

C:合17992(乙1493)

D:合17309(乙7842)

說明:

A+B及C+D均為張秉權先生所綴,今本人將二者遙綴。

釋文:

【正】

貞:父乙●=矢?帝(讁)。

異弗●=矢?帝(讁)王。

 「●=矢?帝」字楊樹達先生於《積微居甲文說》認為:

 甲文有●=矢?帝字,舊無釋,余以為為鏑字。《說文》云:「鏑,矢鏠也,從金,商聲。」商字從帝聲,甲文從帝,與篆文商同。字義為矢鏠,故甲文字從矢,篆文變為從金,又泛而不切矣。[1]

 「從矢帝聲」的「●=矢?帝」字應如楊說為「鏑」的本字,其字義在本組中可能假借作「讁」字,鏑與讁上古音皆為端母錫部,應可通假。讁字有「責」、「譴責」之義,如《詩經‧邶風‧北門》「室人交徧讁我」,《左傳‧成公十七年》「國子謫我」,《國語‧齊語》「桓公擇是寡功者而讁之」。有「過」、「過也」、「咎也」之義,如《逸周書‧大戒》「外姓無讁」,《方言》卷十「南楚以南凡相非議人謂之讁」,《國語‧周語中》「秦師必有讁」。[2]除了本辭以外,●=矢?帝字亦見於《合》18476(《後下》30.6),內容為「●=矢?帝ㄓ于」,字義可能與本辭一樣。

本辭從對貞來看,「父乙●=矢?帝」應為「父乙異●=矢?帝王」之省,「異弗●=矢?帝王」應為「父乙異弗●=矢?帝王」之省,或可與《丙》356互參,《丙》356內容如下:

 丙子卜,貞:父乙異隹王。

[貞]:父乙不異[隹]王。          丙356(合2274正)

 裘錫圭先生認為「父乙異隹王」可以譯為「父乙會王嗎?」[3]本组綴合內容亦可解釋為父乙是否會●=矢?帝(讁)王。

 【反】

 ●=‰)曰

羊娩隹允隹

圖版:



[1]楊樹達,《積微居甲文說》卷上(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6年12月),頁14。

[2]詳見宗福邦、陳世鏡、蕭海波主編,《故訓會纂》(北京:商務印書館,2003年7月),頁2159。

[3]裘錫圭,《古文字論集》(北京:中華書局,1992年8月),頁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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