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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骨綴合一例
  趙鵬 
 中國社會科學院歷史所
2008-10-14 14:52:17 阅读

一、拓本

(附于文後)

二、說明與釋文

A:《合集》1777(歷拓6533、山博205)。B:《合集》10044(京566,善14224,掇三185)。A爲骨條部分,B爲骨扇部分,卜辭皆爲典賓類字體,二者密合(見圖二)。綴合後卜辭可以隸釋如下:

(1a)不受稻[1]年。

(1b)□卯卜,,[貞]:我受[稻年]。

(1c)□□[卜],爭,貞:我受稻[年]。

(1d)勿(侑)于南[2]庚。五

(1e)貞:其(侑)曰[3]南庚。一

(1f)勿(侑)于辛。[4]一  二告

(1g)(侑)于辛[5]。一  不

(1h)呼歬韋。一

(1i)□子卜,,貞:呼歬韋。

《合集》1777+《合集》10044[典賓]

 写于2008年10月11日



[1] “稻”從唐蘭釋。參見唐蘭:《殷虛文字記》,第33~34葉,中華書局,1981年5月。

[2](2d)與(2e)中“南”字形作“”(中間為一橫),又見於《合集》10275、32607(“”中間爲兩橫)。

[3] 曰:介詞,用法類同於“于”。參見管燮初:《殷虛甲骨刻辭的語法研究》,第48~49葉,中國科學院出版,1953年10月;喻遂生:《甲骨文語法札記二則》,《甲金語言文字研究論集》,第54~57葉,巴蜀書社,2002年12月。

[4] 《甲骨文合集·釋文》、姚孝遂主编的《殷墟甲骨刻辭類纂》(第1407頁,中華書局,1989年1月)及曹錦炎、沈建華編著的《甲骨文校釋總集》(上海辭書出版社,2006年12月)都認為“”是“且(祖)”字的倒刻。鵬案:此卜辭有兩種可能,一種是“”讀為“酉”,“辛”為“辛酉”的倒寫,卜辭卜問不要在辛酉日舉行侑祭嗎。另一種可能是“酉()”可能為“且”字的倒刻,“且”中間只有一橫,又見於《合集》1765、1770等,同版的(2d)與(2e)中“南”字的寫法“”中間也只有一橫,卜辭卜問不要侑祭祖辛嗎。較後一種可能爲長。

[5] 該辭可能旋讀爲“(侑)于辛酉”或讀為“(侑)于且辛”,應該是(2f)的對貞之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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