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殷墟甲骨辑佚》缀合第三则——纠正《合集》误缀一版

作者:孙亚冰(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

原载:http://www.xianqin.org/xr_html/articles/jgzhh/1264.html

《殷墟甲骨辑佚》3可与《前》6.11.5缀合(参图一),缀合后释作:

乙丑……贞:翌[丁]卯王[其狩]敝录,[禽]。八月。

乙丑……贞:翌[丁]卯其狩敝录,弗禽。

《合集》10970将《前》6.11.5与《前》6.11.6缀合(参图二),现在看来是错的,原因有二:一是《前》6.11.5与《前》6.11.6大小不一致,前者大些;二是《前》6.11.5首甲上端有一道弯曲的痕迹,《前》6.11.6没有。

与《殷墟甲骨辑佚》3+《前》6.11.5同文的有《前》6.11.6和《前》6.11.4,《前》6.11.4(参图三)上也有一道弯曲的痕迹,大小与《前》6.11.5差不多,但“敝”字写法与《前》6.11.5有点差异,前者点有在“巾”外边的,后者没有。故笔者认为《殷墟甲骨辑佚》3与《前》6.11.5缀合比《前》6.11.4与《前》6.11.5缀合更有可能。

图版:

 

图一

图二

图三

推荐阅读

0 0 投票数
文章评分
订阅评论
提醒

4 评论
最旧
最新 最多投票
内联反馈
查看所有评论
丰邑
15 年 前

有不同吗?难说?可能是重文?

過路者
14 年 前

两者不能綴合有另外一个原因:《前》6.11.5与《前》6.11.6行文方向不同。前者直行向下,后者沿原邊刻写,文字向右有所倾斜。不知这个原因是否成立,请指正,谢谢:)

ibuffalo
回复给  過路者
14 年 前

过路者的话有道理,二者本来不在一块腹甲上,自然其上刻写的卜辞,走势不相配合与协调了。过路者指出这点来,颇让人受启发。 😀